2021年萍乡市直(萍师附小、二中、四中、六中)学区划分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1-08-16 13:52:39
8月12日,萍乡市 教育局印发《2021年萍乡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方案对萍师附小、萍乡二中等城区义务教育*的学区划分做了具体规定 :
萍师附小招生学区范围设定为:东起南正街秋水广场(老同乐酒楼),西至八一街金祥公寓楼房,南至南门桥头所包含的环形范围(河口下社区范围内)。 萍师附小翠湖校区由经开区办学,萍师附小实行集团化办学管理,招生办法由经开区教体局制定。
河口下社区、南外社区、李子园社区、张家大屋社区、凤凰池社区、居仁巷社区,老站社区、永昌寺社区、藕塘边社区、罗家塘社区、东星管理处部分村民子女。根据历史协议,接收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农业*)。
说明:市委市政府2018年开始的三年城区*布局优化工程圆满竣工,根据城区*布局优化工程部署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萍乡二中不再招收高一新生,因此适当增加*招生规模,属原萍乡四*区的老站社区、永昌寺社区、藕塘边社区、罗家塘社区等并入萍乡二*区。同时,根据学区调整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原则,2021年和2022年为原萍乡四*区调整过渡期,两年内属原萍乡四*区的老站社区、永昌寺社区、藕塘边社区、罗家塘社区内*毕业生和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农业*,村小直升生)仍可选择萍乡市田家炳*(萍乡四中)入学就读*。2023年开始,属原萍乡四*区的老站社区、永昌寺社区、藕塘边社区、罗家塘社区内*毕业生和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按学区就读萍乡二中。
萍乡市田家炳*(萍乡四中)
马煌桥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北)、锦绣社区、柑子园社区、枫树湾社区、朝阳社区、金典社区、后埠管理处、二南塘社区。根据市政府相关纪要精神,接收户籍与房产信息一致的公园壹号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说明:市委市政府2018年开始的三年城区*布局优化工程圆满竣工,根据城区*布局优化工程部署安排,萍乡三中已不再设立*部,属原萍乡三中*部学区的锦绣社区、柑子园社区、枫树湾社区、朝阳社区、金典社区和后埠管理处村民子女等并入萍乡市田家炳*(萍乡四中)学区。同时,根据学区调整需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原则,2021年和2022年为原萍乡三中*部学区调整过渡期,两年内属原萍乡三中*部学区的锦绣社区、柑子园社区、枫树湾社区、朝阳社区、金典社区和山下*毕业生、后埠管理处村民子女仍可在招生*尚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申请入读安源区**。2023年开始,属原萍乡三中*部学区的锦绣社区、柑子园社区、枫树湾社区、朝阳社区、金典社区和后埠管理处村民子女按学区就读萍乡市田家炳*(萍乡四中)。
萍乡六中
江湾社区、花园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招收北桥村、青坪村村民子女。 萍乡六中翠湖校区由经开区办学,萍乡六中实行集团化办学管理,招生办法由经开区教体局制 定。
吕家冲社区、包家冲社区、商城社区、九龙社区、勤俭社区、后村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南),横龙社区、红星社区、长兴馆管理处。
安源**部: 新建社区、东外社区、北桥外社区、小桥社区、三角洲社区,流万管理处、东星管理处。
户籍和住址不在本方案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学生,由安源区、经开区制定招生办法入学。
以上学区的划定,将根据城区*布局调整和学区内人口数量变化等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近日,安源区印发了《2021年秋 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通知》*后根据城区内各*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的学区进行了微调,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城区*教育集团
城区*(城区*教育集团总校)校区:
1.东大街:小桥社区、东外社区、新建社区(三眼井、三眼井北巷、东山巷、华源路、红杉坡、戴家冲、迎新巷、余家东巷、南环路302-400以内的双号,375号以上的单号)、南外社区(新城路49号以内的双号,49号以上单号、谭家围子)的居民子女;
2.丹江街:牛角坪社区、江矿社区、亭子下社区(非农)的居民子女;
3.城郊管委会:东星管理处四至九组村民子女;
4.原王坑煤矿的矿工子女、王坑电厂的职工子女(非农);
5.佳境天城、安源壹号小区的居民子女。
南台*校区:
1.张家大屋社区;
2.新建社区:迎凤巷、掌形巷、余家中巷、余家西巷、南环路327号—373号、250号—296号;
3.南外社区:武云巷、南台巷、南外巷、萍水南路、新城路49号以内单号和49号以上双号;
4.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怀王巷;
5.丹江街:城南社区(含中央半岛小区)的居民子女;
6.城郊:城郊东星管理处一至三组村民子女 ;
7.佳友小区的居民子女。
北星*校区:
1.凤凰街:凤凰池社区、江湾社区的居民子女;
2.后埠街:枫树湾社区(锁匙湾);
3.居仁巷社区(中山路)、河口下社区(河口下单号57号以前,双号34号以前,水门下7号以前)的居民子女。
进贤*校区:
1.李子园社区、商城社区、居仁巷社区、河口下社区(河口下单号57号以前,双号34号以前,水门下7号以前)的居民子女;
2.通济*学区内第四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
城北片区教育集团
城北*(城北片区教育集团总校)校区:
以下*批次的居民子女:枫树湾社区(除锁匙湾)、朝阳社区、马煌桥社区、金典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含梦想天街小区)、锦绣社区、二南塘社区(除佳福小区、佳乐小区、佳悦小区、佳和小区)。
安源区**校区:
1.勤俭社区、九龙社区、柑子园社区、后村社区的居民子女;
2. 以下第二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枫树湾社区(除锁匙湾)、朝阳社区、马煌桥社区、金典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含梦想天街小区)、锦绣社区、二南塘社区(除佳福小区、佳乐小区、佳悦小区、佳和小区)。
晨曦*校区:
1.长兴馆管理处村民子女;
2.红星社区、横龙社区含城市森林、塞纳名城、塞纳印象、龙门世家、加州阳光、紫金名门、秀丽小区、公园壹号、优山美域等小区的村民子女和居民子女。
安源*教育集团
安源*(安源*教育集团)校区:
1.以下*至第三批次的居民子女:
(1)安源镇跃进村:1-22组的村民子女和23-34组就读7-9年级的村民子女;
(2)安源镇木杉塘社区、青林社区:罗马风情、东方巴黎、香溪美林、龙飞.锦绣家园、雅典花园、凯旋.香格里、御龙湾、都市国际、翠竹御景、恒嘉佳苑、景盛豪庭小区的居民子女,韶山西路和萍安大道的散户的居民子女;
(3)安源镇花冲社区:燎原小区双号的居民子女;
(4)安源镇象形湾小区:有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5)安源镇柑子园小区: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6)大学城、绿海星城小区的居民子女;
(7) 山水华庭小区的居民子女;
(8)兴业悦府小区、天利园、翡翠城的居民子女(如安源*学位已满,则由总校将学生统筹安排到集团内其他分校就读)。
2.第四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由总校调剂至集团分校。
安源区第二*校区:
1.安源镇方家坳社区、新正街社区、老正街社区、筲箕街社区、花冲社区(燎原小区单号、安源新村、阳光小区、新苑小区)的居民子女;
2.安源镇十里村、石板村、跃进村35-45组就读7-9年级的村民子女;
3.安源镇安源村的村民子女;
4.安源镇象形湾小区:不是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也可选择在十里*就读);
5.安源镇柑子园小区:不是原跃进村户籍的居民子女;
6.张家湾村就读6-9年级的村民子女。
7.1-5年级若有学位,可接收张家湾村的村民子女。
十里*校区:
1.十里村(除象形湾)村民子女;
2.学苑小区居民子女;
3.租住在流万村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曙光希望*校区:
1.跃进村23—34组村民子女;
2.安源村李家大屋、茶虎山货场、郭家大屋、船形湾村民子女。
石板*校区:
1.石板村村民子女;
2.石板安置小区居民子女;
3.安源工业园引进人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通济*
以下*至第三批次的居民子女:
1.凤凰街:花园社区、北桥外社区的居民子女;
2.城郊管委会:青坪管理处的村民子女,三角洲社区居民子女;
3.龙华云锦小区的居民子女。
八一*
八一街的居民子女。(除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怀王巷)
后埠*
1.后埠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2.佳福小区、佳乐小区、佳悦小区、佳和小区、九岭蓉嘉的居民子女;
3.香山华府小区的居民子女。
北桥*
北桥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汪公潭*
1.汪公潭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3.润达府小区的居民子女。
旭日*
略下管理处、里善管理处、井冲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山下*
1.山下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2.康庄小区的居民子女。
说明:山下*重建期间山下管理处的村民子女暂时在北桥*寄读,康庄小区的居民子女及符合就读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暂时在安源区**寄读。
流万*
流万管理处的村民子女(流万*重建期间流万管理处的村民子女暂时在安源*寄读,符合就读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暂时在安源区第二*、十里*、曙光希望*寄读)。
安源*
1.新建社区、东外社区、北桥外社区、小桥社区的居民子女;
2.流万管理处、东星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安源实验*(汪公潭校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安源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2.学生及家长*在安源区;
3.持安源区范围内居住证。
安源乐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安源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2.学生及家长*在安源区;
3.持安源区范围内居住证。
安源明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安源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2.学生及家长*在安源区;
3.持安源区范围内居住证。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安源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2.学生及家长*在安源区;
3.持安源区范围内居住证。
1.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法定有效证明到划定学区*登记,属集团办学*校区的由集团总校依据其学区*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集团内成员校就读,非集团办学*校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以上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公办*就读。
2.各教育集团*招生方案一律以教育集团分校名义(XX集团XX校区)统一发布,新生调配由总校根据各集团分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