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新生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7号)、《关于印发<2021年萍乡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萍教基字〔2021〕28号)、《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萍乡经开区翠湖*(萍师附小教育集团翠湖校区) 2021年秋季招生通告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落实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和房屋有效证明原则。
4.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学区范围:安源北大道以东,玉湖东路以北,观泉南路接尚贤东路、怡弦路以西(含原玫瑰园的三个楼盘:水墨华府、翰林悦府、学府湖畔),广兴东路以南四向包合范围内经开区辖区。具体包括:高丰村、翠湖小区、首府壹号(一、二、三期)、中央华府*庄和、水墨华府、翰林悦府、学府湖畔、恒润紫园、鼎中·公园玖里。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一年级新生
1. 报名方式: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
电脑端:登陆http://203.56.46.29:9005/(萍乡经济开发区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手机端:关注“萍乡经开区教育”订阅号进行注册报名。
2. 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4日。
3. 到校现场复核资料:(每名学生仅限一位家长到校,请全程佩戴好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1)到校现场复核材料时间:
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8月25日上午:*批次的村民子女和有房有户子女到校现场复核;第二批次的有房无户子女到校现场复核;
8月25日下午:第三批次的有户无房子女到校现场复核。
(2)到校现场复核材料流程:
前往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取号→等候叫号→资料审核
4.*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间:8月31日。
5.正式报到和缴费时间:9月1日(凭录取通知短信报到)。
(二)二--六年级转学生
1.到校现场复核材料时间:
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到校现场复核材料流程:
前往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取号→等候叫号→资料审核
3.*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间:8月31日。
4.正式报到和缴费时间:9月1日(凭录取通知短信报到)。
四、入学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簿(包括盖章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本人页)。
2.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抵押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
3.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且父母在城内没有房产的,须提供信息由*统一查询《城区无房证明》。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符合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的对象人员、省级以上劳模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直系子女提供相关材料。
5.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孤儿证明材料。
6.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疫苗接种单位开具,开学后直接交班主任)。
7.县区及以上医院的新生入学体检表(开学后直接交班主任)。
(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外,还需上交一份复印件,请自行提前准备好。)
五、录取顺序
从2021年秋季起,原则上一套房产(*6年内)只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就读公办义务教育*招生依据。
根据*可容纳*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批:村民子女及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发票)。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发票)。
第三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发票),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便民措施,在*进行登记后统一由*报送至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四批:可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的对象人员、省级以上劳模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直系子女。
六、其他
1.若提供虚假证件信息或曾读过一年级重复报名导致孩子不能正常入学,其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2.萍师附小教育集团翠湖校区六年级毕业生按学生本人户籍或住址,就近免试到相应学区内初*校就读。
3.请家长们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并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 : 0799-6999368
0799-6792037
董老师
萍乡经开区翠湖*(萍师附小教育集团翠湖校区)
- 萍乡翠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