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栗县赤山镇丰泉片区D3-01-02/D3-02-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申请单位:上栗县赤山镇人民政府
二、拟调整内容:
1、根据沪昆高铁南侧高铁基站及周边路网的建设情况,本次将规划一路根据实际修建条件进行调整;将F-1地块与E-1地块之间原规划的象狮路北侧段取消;将规划二路东侧未修建段北移约30米,具体调整方式如附图1.2所示。
2、地块控规
路网调整后,将C-1/E-1/F-1/F-2/J-2-1五宗地块进行整合,以规划二路为界,整合成南北两个地块。
整合后北地块用地编码为D3-01-02,用地性质为住宅(R21)兼容商业用地(B1),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用地面积为125269.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配套公厕两处,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配套用地规模不低于7100平方米的独立占地12班幼儿园1处;配置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托老所、社区服务站、室外健身场地各一处;配置警务室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30㎡;配套物业管理用房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不小于120平方米;地块海绵城市建设与建筑设计,以及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相关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
整合后南地块用地编码为D3-02-02,用地性质为住宅(R21)兼容商业用地(B1),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用地面积为7824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4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4%,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配套公厕两处,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配套生鲜市场一处,建筑规模不低于2000㎡;配套物业管理用房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不小于120平方米;地块海绵城市建设与建筑设计,以及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相关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
以上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3%。
三、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24日
四、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五、意见反馈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六、具体方案见附图。
监制单位: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3661376、3665978、366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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