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市工信局向市政府申请编制原飞碟电器厂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位于安源中大道东侧,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地块控规草案,具体规划要求如下:
地块编码为K-2-2-2-1,用地面积为39149.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B1),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地块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应小于120平方米。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纯住宅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商业与住宅混合项目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纯商业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K-2-2-2-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滨河西路399号111室)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8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 6230003 63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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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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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飞碟电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