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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萍乡市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萍府办发〔2018〕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萍乡市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
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30号)、《中共萍乡市委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萍发〔2018〕1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赣府厅〔2018〕30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引领、市场主导、产业集聚、产城融合、错位发展”原则,大力开展创新强园、开放提升、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开发区的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更加凸显、经济发展主战场地位更加凸显、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为推动萍乡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其中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元,安源产业园、湘东产业园、上栗产业园、芦溪工业园和莲花工业园力争过百亿元。全市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开放水平、综合效益、生态文明、营商环境同步跨越,确保在国家、省各类开发区考评中位置前移。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首位产业集聚度平均达到4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1.5%以上。
——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利润总额突破110亿元,土地利用率持续提高,亩均投资强度超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超400万元、利润超30万元。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6吨标煤以下、用水量控制在70立方米以下,污水集中处理率、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率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强园行动
1.实施创新型产业培育工程。依靠协同创新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产业倍增、产品高端的主导产业集群,推动一批创新型产业迅速崛起,形成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海绵产业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集聚,形成规模品牌和集聚效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1-2个主营业务收入500亿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各省级开发区规划1-2个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科技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聚焦新经济及未来产业,引进培育“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力促规上企业发展成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规上企业。构建适应科技性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孵化生态,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220家以上。(市科技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每个开发区至少与1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园等载体或组建创新研发联盟,促进科技成果在开发区转化运用。支持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央企中材电瓷和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在电瓷和工业陶瓷领域,打造国家电瓷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到2020年,各类创新平台达到50个以上。(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负责)
4.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开发区创新转型发展。鼓励开发区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研发经费占比,推动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迈向中高端,着力打造特色创新集群。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布局,依托电瓷、工业陶瓷、环保装备及新材料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转型。(市科技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开放提升行动
5.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采取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互联网招商等招商模式,大力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瞄准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招商,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各省级开发区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20亿元的产业项目。(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引进重大工业项目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等激励机制,设立招商引资专项奖励基金,对引进一次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审计,按实际进资额的2‰对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7.提升外贸综合效率。引导开发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工业陶瓷等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扩大出口,并在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跨部门业务申报一个窗口网上办理。加强地方特色功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湘东区、芦溪县通用机场建设,完善上栗口岸作业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现代化危化品智慧物流中心,充分利用湘东铁路专用线优势,加快建设广州港务集团萍乡内陆无水港和湘东铁路口岸作业区。推进出口退税全流程电子化,2020年底全市无纸化退税额占比提高到80%以上。积极引进先进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县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全覆盖。(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
8.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和新经济新动能培育工程三大工程。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腾笼换鸟等措施,围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工业陶瓷、电瓷等优势产业,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标准化发展。(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9.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培育电子信息为首位产业,培育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产业三个主攻产业;安源区产业园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为首位产业,培育新材料、电子信息两个主攻产业;湘东区产业园重点发展工业陶瓷为首位产业,培育创意包装和精细化工两个主攻产业; 芦溪县工业园重点发展电瓷为首位产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两个主攻产业;上栗县产业园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为首位产业,培育粉末冶金、新能源新材料两个主攻产业;莲花县工业园重点发展空压机为首位产业,培育电子信息、特种冶金材料两个主攻产业。各开发区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出台本区域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依托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加快集聚,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产业集群、省级新兴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品牌。(市工信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0.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各开发区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形成项目从策划储备、招商洽谈到签约落地的全周期管理模式。(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1.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按照“一园一主导”、“一园一特色”的模式,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采取“区中园”“园中园”等形式,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产业园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
12.提升环境友好型建设水平。坚持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理念,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评价成果融入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开发区环境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3.提升资源节约型管理水平。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各开发区要全面摸清已建成但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底数,到2020年底,按照每年减少总数1/3的进度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价值、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发行债券、债转股等方式,激发发展活力;对国家明令淘汰、无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要坚决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加快处置“僵尸项目”,对由于未净地交付造成项目无法启动实施的“僵尸项目”,加快推进土地征收、管线排迁进度,尽快实现净地交付;对因招商承诺未兑现,致使项目未按计划开工的,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履约;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项目未开工的,要依法依规通过货币补偿、土地置换等方式解决。深入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通过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和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4.全面推进智慧化。2018年底前所有开发区完成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2019年底前所有开发区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互联互通,通过“一张网”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办事、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引导产业集聚。(市工信委、市公共政务管理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5.加快推进绿色化。指导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进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将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开发区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6.着力推进服务化。把服务客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过程、精细化、保姆式服务,对重大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领办代办,强化提升开发区服务软实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各开发区新设“区中园”“园中园”一律实行投资承诺制,各开发区新调整区域和扩大区域一律实行投资承诺制。(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17.推动合作产业园区建设。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跨区域合作,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模式,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湘东区共同建设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湘东园,利用政策叠加扩容市级工业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加强与省外、境外机构和资本合作共建产业园。(市发改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等负责)
18.推动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上栗园区和湘东园区建设。积极拓展开展发展空间、提升承载能力,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开展扩区调区工作,力争到2019年,完成安源、湘东、上栗三家省级开发区的扩区调区工作。(市发改委、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9.推动产城融合发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确产城融合发展方向,推行工业产业化、城市生态化两轮驱动战略,做到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并重,城市生态示范区重点打造高铁商务区、萍水湖片区、玉湖片区等海绵城市样板区。支持各省级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比例,将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延伸至开发区,实现城市功能与产业功能有机融合。(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0.创新行政管理体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2019年底前公布各开发区社会治理责任清单,清单之外事项一律由所在地政府承担。按照精简高效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职责定位,推行开发区内设机构大部门制改革,国家级开发区内设机构数不超过10家,省级开发区不超过5家。2020年底前,全市开发区基本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市编委办、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1.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行开发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2018年底前,各开发区要成立或吸引社会资本组建“开发建设公司”“产业投资公司”等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开发区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对现有的功能相对单一、地域面积较小的“区中园”“园中园”,推行企业化管理模式。(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2.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中层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3.加快监管体制改革。鼓励国家级开发区整合相关执法职能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经市政府批准,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2020年底前,各开发区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报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市场共享等制度。(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24.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国家级开发区率先开展“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建设,并逐步扩大到省级开发区,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升级版投资环境。(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5.加强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平台公司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区域性市场挂牌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基联动、区域联动等方式,重点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开发区通过新设、参股、控股等方式,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覆盖本区域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开发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实现“一区一基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6.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开发区建立封闭式运行、一站式审批的便利化政务服务平台,集成国土、住建、环保、工商、税务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服务职能,实现*企业各类行政事项开发区办结。着力打造‘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创业环境*.优、体制机制*活’的开发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7.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满足开发区内企业共性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公共设施共享为重点,加快建设集政务服务、公共信息、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融资服务、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市工信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8.加快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萍乡市关于实施“昭萍英才”计划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要求,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紧缺急需人才汇聚工程、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萍籍人才回归工程和大中专毕业生圆梦工程等人才引进培育“五大工程”。加强开发区企业用工服务,鼓励各类人才到各类开发区就业,支持开发区围绕首位产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优势学科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多种培养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9.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推进工业用地“亩产论英雄”改革,创新土地动态监管和用地评估制度,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开发区用地严格实行增存挂钩。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采取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年限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争取上级标准厂房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开发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对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增加土地价款,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下的单个新上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一律入驻开发区标准厂房。(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各开发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各开发区运行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推进落实。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本《行动计划》建立重点任务台账(见附件),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夯实责任,主动作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积极先行先试。鼓励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开发区改革创新主要任务,结合发展基础,立足优化布局、完善功能、转型升级、优化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批试点示范,用两年左右时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
(四)加强跟踪问效。市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本《行动计划》进行跟踪督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从2018年开始,全省开发区实行“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比看、全年一考核”制度,各开发区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系列文件,在全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中进位赶超。
以上职责分工,在市级机构改革到位后,根据职能调整情况由有关部门相应承担。
附件:
1.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
2.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3.安源区产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4.湘东区产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5.上栗县产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6.芦溪县工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7.莲花县工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附件1
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
序号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1 |
编制本县区关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实施方案 |
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018年12月 |
2 |
编制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 |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
2019年3月 |
3 |
完善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开发区产业集群规划 |
各开发区管委会 |
2019年6月 |
4 |
制定各开发区首位产业扶持政策 |
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019年6月 |
5 |
设立一批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
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
2019年6月 |
6 |
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厂房 |
市工信委、各开发区管委会 |
2019年6月 |
7 |
设立开发区综合服务平台 |
各开发区管委会 |
2019年6月 |
8 |
编制并公布各开发区社会治理责任清单 |
各开发区管委会 |
2019年12月 |
9 |
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
2020年12月 |
10 |
开展创新强园行动、开放提升行动、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体制机制创新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分别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
2018年12月启动 |
附件2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具体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实施创新型产业培育工程,规划1-2个主营业务收入500亿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
2020年12月 |
2 |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建立完善“专业化招商、市场化运作、职能化服务”招商促进机制,积极推行产业链招商、专业化招商、委托招商、“互联网+招商”、合作招商等新模式。鼓励通过提供股权投资、担保抵押、低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开展资本招商。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注重引资和引智并举,积极吸引高端人才在开发区创业投资。 |
2020年12月 |
3 |
加强正面激励引导。制定招商人员免责清单,制定招商奖励政策,对在招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
2020年12月 |
4 |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出台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到2020年,形成1-2个省级以上重点产业集群,1个省级以上创新型集群,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品牌。 |
2020年12月 |
5 |
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突出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形成项目从策划储备、招商洽谈到签约落地的全周期管理模式。 |
2020年12月 |
6 |
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加强开发区与特色小镇的统筹谋划,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采取“区中园”等形式打造1-2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 |
2020年12月 |
7 |
提升环境友好型建设水平。坚持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理念,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评价成果融入开发区发展规划。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开发区环境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
2020年12月 |
8 |
提升资源节约型管理水平。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全面摸清已建成但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底数,按照每年减少总数1/3的进度,到2020年底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加快处置“僵尸项目”,对由于未净地交付造成项目无法启动实施的“僵尸项目”加快推进土地征收、管线排迁进度,尽快实现净地交付;对因招商承诺未兑现,致使项目未按计划开工的,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履约;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项目未开工的,要依法依规通过货币补偿、土地置换等方式解决。深入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通过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和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
2020年12月 |
9 |
全面推进智慧化。2018年底前完成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2019年底前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互联互通。 |
2020年12月 |
10 |
加快推进绿色化。指导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IS014000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进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将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开发区发展的约束性要求。 |
2020年12月 |
11 |
着力推进服务化。把服务客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过程、精细化、保姆式服务,对重大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领办代办,强化提升开发区服务软实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新设“区中园”“园中园”一律实行投资承诺制。 |
2020年12月 |
12 |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2019年底前公布开发区社会治理责任清单清单之外事项一律由所在地政府承担。按照精简高效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职责定位,推行开发区内设机构大部门制改革,内设机构数不超过10家。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
2020年12月 |
13 |
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行开发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2018年底前,成立或吸引社会资本组建“开发建设公司”“产业投资公司”等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对现有的功能相对单一、地域面积较小的“区中园”“园中园”每年按总数1 /3的进度推行企业化管理模式;新设的各类“区中园”“园中园”一律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 |
2020年12月 |
14 |
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中层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开展赣籍人才回归工程鼓励赣籍人才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馈等方式回乡创新创业。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模式,围绕首位产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优势学科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多种培养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 |
2020年12月 |
15 |
加快监管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相关执法职能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经省政府批准,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2020年底前,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报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市场共享等制度。 |
2020年12月 |
16 |
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率先开展“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建设,打造直居宜业宜创的升级版投资环境。 |
2020年12月 |
17 |
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树立“以亩产论英雄”导向,健全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和排放工业增加值的考核体系,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发区用地严格实行增存挂钩。创新土地动态监管和用地评估制度,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采取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年限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下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一律入驻开发区标准厂房。鼓励开发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对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增加土地价款。 |
2020年12月 |
附件3
安源区产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具体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编制《关于促进安源工业园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19年3月 |
2 |
完成安源工业园扩区调区工作 |
2019年12月 |
3 |
制定电子信息产业、LED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的产业扶持政策 |
2018年12月 |
4 |
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确保2020年底安源工业园标准厂房面积达70万平方米。 |
2020年12月 |
5 |
建设安源工业园“智慧园区”综合服务平台 |
2018年12月 |
6 |
实施创新型产业培育工程。为进一步优化发展平台,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充分发挥产业聚集效益,出台相关政策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力争到2020年底打造一个主营业务超200亿元的产业集群。 |
2020年12月 |
7 |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一是到“十三五”期末,引进培育1家“独角兽”企业。二是支持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力争到2020年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 |
2020年12月 |
8 |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制定政策文件,支持企业创建各级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各类平台,经通过国家各部委等权威部门认定的,给予企业相应奖励,即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地市级8万元。 |
2019年6月 |
9 |
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是税务部门加强宣讲,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二是依托已获批的国家环保材料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这一平台,以圆融光电、格丰科材等企业为龙头,加大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力度,打造具有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园。 |
2020年12月 |
10 |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一是根据*项目要求,将标准厂房建设纳入园区开发中长期规划,有序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主要承接北上广深的产业梯度转移,极大的缩短了项目建设的时间,实现早投产、早见效。二是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三是全区每年至少引进一家投资超20亿元的企业*安源工业园。 |
2020年12月 |
11 |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一是出台《安源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等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人事招商引资,对直接引进市外投资者来安源投资,并*终促成投资的单位或个人,按实际投资额千分之二给予奖励。二是鼓励全区各镇街委引进项目*安源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单位可享受可用财力分成。 |
2018年12月 |
12 |
提升外贸综合效率。制定政策,推进发展电商业务,对使用电商平台,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交易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 |
2019年3月 |
13 |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围绕安源区社会发展需求,以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为重点,发挥中国科协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应用项目平台的作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制定“亩产论英雄”奖励办法,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支持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类企业提升发展;限制C类企业外延发展;倒逼D类企业提质转型、合理转移或淘汰。 |
2019年6月 |
14 |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一是以节能环保产业为首位产业、主攻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形成以圆融光电、巴特威新能源等为龙头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以格丰科材、八六三实业等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平盛科技、晶蓝科技等为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二是出台智能制造、LED产业、电子信息、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主导产业集群式发展。 |
2019年6月 |
15 |
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安源区重大项目储备库,形成从洽谈、签约、*、建设、投产全周期服务,促使签约项目尽快*、*项目加快建设、建设项目尽早投产。 |
长期坚持 |
16 |
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重点打造安源电子信息产业园、人工智能产业园等“园中园”,实现产业聚集发展。 |
2019年12月 |
17 |
提升环境友好型建设水平。推动园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绿色崛起战略,坚决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模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提升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能力,将落实“三同时”作为新进项目入园的基本条件。引导和鼓励园区加快生态化、科技化建设,严把项目土地投入产出、能评、环评、安评关。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同步推进。 |
2019年12月 |
18 |
提升资源节约型管理水平。一是积极争取省、市级调剂库的用地指标,原则上全区新增工业用地均安排在园区,优先保障园区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力度,积极采取政府依法收回、企业兼并重组、法院判决拍卖等措施,重点推进僵尸企业、无市场、应淘汰、已过剩的低效产业平稳退出。 |
长期坚持 |
19 |
全面推进智慧化。一是做好“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二是实现环境监管数据化和信息化。 |
2019年6月 |
20 |
着力推进服务化。优化营商环境,本着热情、周到、便捷、高效、勤勉、务实的服务宗旨,项目*初期,实行“保姆式”服务,项目投产后,实现“酒店式”服务。 |
长期坚持 |
21 |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高效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建立高效运转机制,推行内设机构大部门制改革,突出服务的职责定位,建立机构精简、智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
2020年12月 |
22 |
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园区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聘请专业物业公司承接园区物业管理事务。二是建立环保管家,承担园区企业污染源排查工作。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等方式承担园区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四是以“PPP模式”、“BOT模式”等形式,建立政府与社会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合作模式,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小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 |
2018年12月启动 |
23 |
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园区人员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力度。支持园区实行人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改革,形成以岗定薪、按绩计酬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对园区现有在编人员,每年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现实表现实行履责考评制和竞争上岗,实行动态管理。园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引进高端人才柔性就业。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各乡镇街、各部门或面向社会公开选调。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的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园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
2020年12月 |
24 |
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一是以“新九通一平”为标准,高质量建设产业承接平台,全面提升改造金光大道、成功大道、重庆路、吉林路等现有道路。二是建设园区中心公园、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启动东区和兴旺路建设,大力拓展园区平台,每年新开发300-500亩土地。 |
2018年8月启动 |
25 |
加强金融支持。支持园区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和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 |
2020年12月 |
26 |
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丰富员工生活休闲需求,全力打造集超市、医疗服务、金融网点、公共食堂、检测中心、电信服务、物流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 |
27 |
加快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实施“一事一议”引才、产业精准引才等人才引进模式。建立鼓励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向工业园区集中的用人机制。二是支持园区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专业人才,对新引进的博士、硕士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区购房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安家费补贴。三是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对在该企业工作满三年的高级人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
2018年12月启动 |
28 |
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一是大力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二是加大闲置用地和僵尸企业的盘活力度。三是深入推进工业用地“亩产论英雄”改革,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导向,提升土地产出率,积极实施“节地增效”战略,按照投入强度和单位产出水平,对“低产田”和“高产田”实行差别化的资源配置。原则上投资5000万元以下,占地15亩以内的企业一律不新增供地,引导其进标准厂房。 |
长期坚持 |
附件4
湘东区产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具体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编制《关于促进湘东产业园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
2019年1月 |
2 |
实施创新型产业培育工程。2019年-2021年,产业园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到2021年产业园主营业务收入过200亿元,园区内纳税1000万以上的企业达10家以上,实现产业园企业数量、产业质量、发展后劲、整体实力的同步跨越。 |
2021年12月 |
3 |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十三五”末期,力争新增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
2020年12月 |
4 |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拥有1家以上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20年12月 |
5 |
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是对获批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批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加大科技项目申报力度,对研发投入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等项目。二是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5万元资助。对获得省级以上认证的,其技术指标达到国内*水平以上的重点新产品或科技成果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积极参加省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大赛并入围、获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对企业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授权行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
2019年1月启动 |
6 |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对达到一定标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严格兑现招商引资承诺。湘东产业园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2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 |
限当年12月份前 |
7 |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骨干企业开展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大用户用电成本。税务部门及时主动联合园区,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上门宣传、辅导力度,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鼓励乡镇街引进项目入园区,可用财力的80%归其所有;鼓励部门引进项目入园区,按可用财力1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自纳税年度起奖励十年,且每年不超100万。 |
2019年1月启动 |
8 |
提升外贸综合效率。推进湘东区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及赣西陆港相关工作,提升外贸综合效率。 |
2019年12月 |
9 |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湘东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工业陶瓷、创意包装、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光电信息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着力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湘东区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对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湘东产业园给予10万元奖励。 |
2019年1月启动 |
10 |
推动合作产业园区建设。由萍乡市政府和湘东区共同建设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湘东园区和市级工业平台,争取市级工业平台放入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完成湘东产业园更名及调区扩区工作,努力把市级工业平台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优势产业突出、产业链完善的重要经济功能区,把“飞地经济”园区打造成赣湘区域理念先进、管理有序、项目优质的“样板园区”。 |
2019年12月 |
11 |
推动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湘东园区建设。力争2019年,完成湘东产业园更名为湘东工业园及调区扩区工作。 |
2019年12月 |
12 |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报市政府审批,同时在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审批赋权清单基础上,依法向产业园下放以下19项审批权限。 |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
13 |
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湘东产业园实行“管委会+平台公司(萍乡市星火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产业园管委会与平台公司(萍乡市星火投资有限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产业园管委会专职做好服务和招商等相关工作,萍乡市星火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园区的投融资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 |
2019年1月启动 |
14 |
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产业园管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和以岗定薪、按绩计酬的人事薪酬制度。管委会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工作岗位采取竞岗聘任和公开招聘方式,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年终履责考评制,奖优罚劣。 |
2019年1月启动 |
15 |
加快监管体制改革。支持创新主体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竞争力。成立湘东区知识产权维权救助站,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
2019年1月启动 |
16 |
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由萍乡市星火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完善产业园的的基础设施工程,严格按照产业园中长期规划布局进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使产业园突出优势、错位发展。全力向上争取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亿绿色债券,用于湘东产业园绿色工业园区建设示范工程(二期)项目。 |
2019年1月启动 |
17 |
加强金融支持。支持产业园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采取PPP、发债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在湘东产业园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产业园设立分支机构。 |
2019年1月启动 |
18 |
加快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设立湘东产业园科技创新人才基金,对高层次人才来创新创业的,分别予以安家费、研发费的资助,并落实好住房、子女上学等相关待遇。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企业用工和高技能人才就业搭建服务平台。 |
2019年1月启动 |
19 |
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力度,积极采取政府依法收回、企业兼并重组、法院判决拍卖等措施,重点推进无市场、应淘汰、已过剩的低效产业用地平稳退出。 |
2019年1月启动 |
20 |
支持一批标准厂房。加快推进湘东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PPP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
2019年12月 |
附件5
上栗县产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具体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完成产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争取将上栗产业园更名为上栗工业园并进入国家工业园的名录,完善产业园环评规划。 |
2019年6 |
2 |
完善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园产业集群规划。 |
2019年6月 |
3 |
制定先进装备制造首位产业和培育粉末冶金、新能源新材料两个主攻产业的扶持政策。 |
2019年6月 |
4 |
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
2019年6月 |
5 |
研究出台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园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或申报入选成功);引进“栗水英才”。 |
2018年12月启动 |
6 |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腾笼换鸟”,推动园区“二次创业”。 |
2019年12月底前 |
7 |
设立产业园综合服务平台。 |
2019年12月 |
8 |
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 |
2020年12月 |
9 |
新建7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
2019年6月 |
10 |
高标准规划和推进园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平台,集中建设一批企业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
2019年12月 |
11 |
重点打造赣湘合作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一年成形,三年成园,五年成势”的目标将赣湘合作产业园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工业园。 |
长期坚持 |
12 |
开展创新强园行动、开放提升行动、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体制机制创新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
2018年12月启动 |
13 |
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争取引进5家以上科研机构入驻科创大楼 |
2019年12月 |
14 |
在园区内新建一所职业技术培育基地,新建300套人才公寓。 |
2020年12月 |
附件6
芦溪县工业园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具体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推行“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模式。以“园中园”形式,建设好中国建材产业园、台商产业园、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同时,着力建设好电瓷产业核心聚集区、电瓷产业综合聚集区、电瓷产业改造提升区;转型升级首位电瓷产业,抢抓机遇大力发展主攻产业汽车和汽车零配件制造、先进装备制造和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到2021年,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300亿元,其中电瓷产业达到120亿元,汽车和汽车零配件制造达到100亿元、先进装备制造和环保产业等产业达到80亿元。 |
2021年12月 |
2 |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聚焦新经济及未来产业,引进培育“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力促规上企业发展成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规上企业。构建适应科技性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孵化生态,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到2021年,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达到3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争取达到50家以上。 |
2021年12月 |
3 |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至少与1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园等载体或组建创新研发联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依托央企中材电瓷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在电瓷领域,打造国家电瓷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到2021年,各类创新平台争取达到10个以上。 |
2021年12月 |
4 |
强化精准招商。按照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商活动,特别是加强对央企中建材和重点地区产业转移的招商。每年力争签约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园区每年至少*1个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
长期坚持 |
5 |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提供股权投资、担保抵押、低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开展“资本”招商。设立招商引资专项奖励基金,对引进一次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审计,按实际进资额的2‰对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
长期坚持 |
6 |
提升外贸综合效率。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应用,打造“朗新云商”云平台,2021年底前实现跨部门业务申报一个窗口网上办理,构建创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帮助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云平台上的生产管理系统、市场营销系统、仓储物流系统,打通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物流信息节点,促进运输、仓储场站、代理等各类物流企业与外贸企业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长期坚持 |
7 |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和新经济新动能培育工程三大工程。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腾笼换鸟等措施,围绕电瓷、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标准化发展。 |
2021年12月 |
8 |
加强项目管理。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按照储备项目、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在建项目、投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类别,建立项目管理平台,打造策划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形成项目从策划储备、招商治谈、签约落地全生命周期的统筹管理。 |
长期坚持 |
9 |
推动园区调规扩区。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接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调整、制定出台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完成9.02平方公里的扩区工作。 |
2019年12月 |
10 |
提升环境友好型建设水平。坚持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理念,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评价成果融入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园区环境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
2021年12月 |
11 |
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工业“三废”治理,实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废气专项治理、固废综合利用三大专项行动,加快重点污染源和污水纳管企业在线监测工作,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指导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 |
长期坚持 |
12 |
盘活闲置资源。全面摸清已建成无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底数,到2021年底,按照每年减少1/3的进度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价值、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引导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股权转让、融资融券、债转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激活发展活力;对国家明令淘汰,严重资不抵债、无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实施破产清算。深入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和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力争2021年底前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2021年12月 |
13 |
发挥智慧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省工信厅主推的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响应园区的企业融资、工业电商、物流、用工、供销展销、工艺检测等功能服务。同时,大力加强“工业互联网”运用,建成以芦溪政务服务云、芦溪服务贸易云和芦溪智能制造云为基础的电瓷产业发展支撑平台,构建“互联网+”服务、大数据运营平台、新外贸云服务集市,促进电瓷企业抱团出海实现产品全球化流通。 |
2021年12月 |
14 |
强化跟踪服务。实行签约项目专人负责制,对签约项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挂图作战。对重大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代办,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项目专管制度,将项目签约入库、手续办理、问题化解、落地开工、政策兑现、达产达效纳入统一管理。 |
长期坚持 |
15 |
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营管理模式。2018年12月底前,组建“工业投资发展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
2018年12月 |
16 |
加强资源优化整合。目前,宣风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已纳入县工业园统一管理,将芦溪镇和上埠镇等工业小区规模以上企业统一纳入县工业园集中管理,形成“一园多基地”的基本架构,整合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
2019年12月 |
17 |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公共服务和生态用地比例,积极引导三产服务业进园区,推动工业园区向工业新城转变,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园区。 |
2021年12月 |
18 |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强化园区经济管理权限。2019年底前公布各开发区社会治理责任清单,清单之外事项一律由所在地政府承担。按照精简高效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职责定位,推进园区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数不超过5家。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
2021年12月 |
19 |
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园区管委会机关中层以下干部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 |
2020年12月 |
20 |
力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提升园区整体形象,继续完善园区的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
2021年12月 |
21 |
加强金融支持。积极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参与园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园区项目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高效的融资服务。 |
长期坚持 |
22 |
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创业环境*.优”的园区。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成国土、住建、环保、市监局、税务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服务职能,实现*企业各类行政事项园区内办结,让园区成为权力下放*多、流程*快、服务*.优的地方。 |
2021年12月 |
23 |
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好“五个中心”。2019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推动国家陶瓷质量监督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电瓷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资源优先集聚。 |
2019年7月 |
24 |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发放人才绿卡,在创业资助、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房屋购置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园区企业用工服务,鼓励各类人才到园区就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多种培养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 |
2021年12月 |
25 |
保障土地供给。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引进和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滚动计划,加快土地报批速度,提前落实土地指标。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落实补偿标准,尽快完成储备土地征收。 |
2021年12月 |
26 |
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加快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到2021年,新建标准厂房争取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下的单个新上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一律进驻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有特殊工艺要求、不适于入驻标准厂房的产业和项目除外)。集中建设企业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引进大型产业园区服务商对标准化厂房进行统一对外招商和运营管理。 |
2021年12月 |
附件7
莲花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具体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编制《莲花县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实施方案》 |
2018年12月 |
2 |
完善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2019年6月 |
3 |
开展创新强园行动、开放提升行动、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体制机制创新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
2018年12月启动 |
4 |
规划2个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 |
2019年6月 |
5 |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11家以上。 |
2020年12月 |
6 |
工业园区至少与1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园等载体或组建创新研发联盟。各类创新平台达到2个以上。 |
2020年12月 |
7 |
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20亿元的产业项目 |
2020年12月 |
8 |
建立《引进重大工业项目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等激励机制,设立招商引资专项奖励基金。 |
2019年12月 |
9 |
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
2019年12月 |
10 |
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和新经济新动能培育工程三大工程。 |
2020年12月 |
11 |
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业园区产业集群规划。 |
2019年6月 |
12 |
制定莲花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扶持政策 |
2019年6月 |
13 |
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 |
2019年6月 |
14 |
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
2019年6月 |
15 |
完成工业园区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工业园区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互联互通。 |
2019年12月 |
16 |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
2019年12月 |
17 |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
2019年12月 |
18 |
编制并公布工业园区社会治理责任清单 |
2019年12月 |
19 |
组建“开发建设公司”等平台公司 |
2018年12月 |
20 |
推行工业园管委会机关中层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 |
2020年12月 |
21 |
编制并公布工业园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 |
2019年12月 |
22 |
设立产业扶持基金,实现“一区一基金”。 |
2018年12月 |
23 |
设立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平台 |
2019年6月 |
24 |
出台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
2019年6月 |
25 |
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开展“僵尸企业”和闲置土地清理。 |
2019年6月 |